高校毕业生在完成学业之际,除了求职和解决住宿等事宜外,还需要关注一项重要环节——妥善处理个人档案的转递。

学生时期的档案,在毕业后便成为人事档案,其重要性体现在职称评审、入党政审以及养老金核准等多个工作场景中。

以下将详细介绍有关档案的各项事宜。

档案袋内的构成

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政治面貌、品德操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奖惩记录以及社会关系等信息的历史性文件,也是国家档案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对于高校毕业生而言,档案内主要包含在校期间的学籍信息、党团组织材料、成绩单、奖惩记录以及录取相关文件等。这些材料由学校在毕业前统一整理、审核并封装,形成完整的学籍档案。

进入职场后,还可以逐步补充工作经历、培训记录、考核评价、任免信息等,从而充实档案内容,为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档案的转递去向

高校毕业生在离校时的就业去向不同,其档案的转递目的地也随之变化:

  •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有定向招生就业协议的: 档案将转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 档案应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机构。
  • 离校未就业的: 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社部门授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均有权接收和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

毕业生如何查询档案

当前,教育部门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高校将依据毕业生填报的去向信息进行档案转递。毕业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档案:

  • 联系原就读高校的相关部门。
  • 访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 致电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离职与再就业的档案处理

若档案已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继续由该机构保管。

若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则应及时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者,根据新工作单位的性质,可将其转递至新单位或其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档案被个人持有或拆封后的处理

档案的转递遵循“公对公”原则,需要由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个人不得持有本人档案,严禁私自拆封档案袋。

若需查阅档案,应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拆封和封装操作。若不慎拆开了档案袋的封条,需要到相关单位重新粘贴封条并盖章。重新封装档案的过程并非易事,因为需要核实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没有被替换或遗失。

如果档案是由毕业院校转出后被个人拆开,则需要联系原毕业院校,由其重新审核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无误后重新密封并盖章,使档案恢复法律效力。

若在审查中发现被拆封的档案有材料缺失,则需联系出具相关材料的原单位进行补办。若无法补齐原件,相关单位需出具证明,之后档案管理部门才能对档案进行审核、密封和盖章。